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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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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血蜘蛛一般的伤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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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载,有一个小孩子感染了伏虫,虽然当时尚未感觉到疼痛彻底病发,却是在奔跑的时候跌了一跤,将脑袋都摔掉了,原来那伏虫的母体乃是寄生在了脖子的血管处,这个地方为祸最烈,看他的脖腔的断裂处,便密密麻麻的几乎都被伏虫蛀空!

“算你运气”林封谨咕哝了一句道。

话说这公输钉也真的是运气不错,在这个鬼地方感染了伏虫以后,本来就差不多等于闭上眼睛等死了。偏偏会被发觉他的行踪,而不是野兽,媸怪,这几率本来就是不大了。

而发觉他的倘若是西戎的,或者说是北齐的其他,他也一样难逃一死。谁知道遇到的却是肯救他的林封谨?还要林封谨能偏偏知道感染了伏虫的救治方法!这样的小概率事件,差不多和中彩票差不多了。

其实伏虫这种东西虽然危害极其剧烈,但是只要救治得当,却也并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此时公输钉也刚刚昏迷过去一个时辰不到,估计伏虫就算是已经攀附到了血管壁上,但是要成长到产卵的成熟阶段,也需要半天的时间。最怕的就是它一旦成熟了开始产卵,那么就是一面吸血一面,一天一夜就能够弄出成千上万的幼虫出来。

看着公输钉健壮而**的身躯,紧闭的双眼,颇有阳刚气息的面颊,林封谨的呼吸粗重了起来,很脆的脱掉了自己的裤子,将不文之物掏了出来,同时用手捏住了公输钉的脸颊让他的嘴张开

然后对着他的嘴里面开始撒。(想歪的继续面壁去,本名是天择,不是王的男之类的……)

话说这救治之法,却是针对着伏虫的习所决定的。

因为这种虫子一旦进的体内以后,便会释放出大量的火毒令“血脉若焚”,并且使体内的三(汗,泪)枯焦。为什么它会这么?闷声大发财在体内呆着繁殖不好吗?偏偏要如此高调?

原来伏虫同样也有畏惧的东西,那就是体内的三(汗,泪),这三若还存在的话,那么它的幼虫就算是能孵化出来,也活不长久。

根据林封谨拿上一世的知识来推断,因为伏虫的幼虫要通过血系统的循环才能传遍全身,所以估计其幼虫对当中浓度较高的素和酸极其敏感,一碰到就会死掉。

所以反其道而行之,那么给病服用,则是针锋相对,对症下药,伏虫潜藏在的体内,极其敏感,一旦感应到了又出现,那么必然会本能的再次释放大量的火毒这么一个小小的虫子,能够释放出几次火毒?就仿佛是一个壮的男那样,真的一夜个七八次,哼哼,亡可不是闹着玩的。

一泡吞完以后,果然公输钉的脸色就好看了许多,但他很快的脸色再次变成了赤红色,仿佛煮熟的虾蟹一般,同时哪怕是在昏迷当中也是忍不住张开了嘴,大的呼吸着,在这寒冷无比的气候里面,出来的气息赫然是十分滚烫,若烧开了水腾腾出来的蒸汽!!

林封谨附身下去,仔细检查着公输钉的病,正准备继续找些药物来治疗的时候,忽然浑身上下都是一僵!因为他的喉咙处竟是传来了一阵无法形容的冰凉之意,那寒凉之意是如此的锋锐,以至于喉核上皮肤的皮疙瘩都一粒一粒的冒了出来!

那种来自于死亡的威胁,再次刻明晰的降落在了林封谨的身上!(未完待续……)

ps: 好吧,在你们的强烈抗议下,本书既雪梅姑娘,襄樊钱庄美少后的第三个角登场了哎,说真的本来是不想写的,多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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