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黑色手札

关灯
护眼
法医
书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最新网址:ltxsba.me

门学科,法医学的教学科研以及实践方面的检验逢勃发展。法医学越来越成为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门科学,并益显现出它的重要

我国是古代法医学的故乡之一,《洗冤集录》的出现,是我国古代法医学在世界上取得辉煌成就的标志之一。但是,后来我国法医学发展却十分缓慢,到了近代,终于落在欧洲法医学的后面。下药必须对症,要发展我国法医学,也很有必要分析一下我国法医学落后的原因。一般说来,我国法医学未完成向现代法医学飞跃,有下面四个方面的教训值得吸取:

一是维护尸体外表,不准尸体解剖的封建检验制度,这种检验制度只能使法医学在外表检查范围内取得某些进展,不可能完成向现代法医学的飞跃。相反,欧洲的法医学着作虽然比我国出现得晚,但法律允许法医进行尸体解剖,这就使其法医学有了迅速发展的可能

二是检验员分工不合理。在我国古代法医学的发展过程中,法医活丶体检验是由检验官吏、医生进行的,清代仵作有时参与活丶体检查;尸体检查是以检验官吏为主,仵作为辅进行的。尽管检验官吏和仵作在尸体检验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但历代法令反复指责的官吏不愿参加尸检,参加也不认真的状况,就是这种分工不合理的结果,也妨碍了提高校验质量,延缓了古代法医学的发展。相反,在欧洲法医学发展的历史上,活丶体检验和尸体检验的重任始终由医师肩负,这就有利于专业知识的纵发展,从而成为欧洲法医学迅速发展的一个重要有利因素。

三是法医学内容法令化。这主要表观在颁布尸检、尸图;颁布致命部位和致命伤;颁布《律例馆校正洗冤录》;把法医学书籍法令化,这三个方面历史地看,将法医学内容法令化,使法医学内容不容更改,特别是把法医学书籍法令化,对法医学的长足发展是不利的。

四是某些现代科学落后。化学以及医学各科,特别是解剖学、组织学、病理解剖学、药理学、毒物学等与现代法医学密切相关的学科的落后,也是古代法医学未能完成向现代法医飞跃的一个原因。

以上这些原因,在新中国已得到很大的改善,从而推进了法医学的发展。

地址发布邮箱:Ltxsba@gmail.com 发送任意邮件即可!

书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