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钟,倒下两百个丧尸,平均每两三秒掉一个,弹无虚发,神乎其技。
一夜进化,丧尸现在多数是二到三阶,虽不足觉醒灵智,总算没有笨到家,可能觉得这里的可能不大容易吃到
,与其
费时间还不如找别的,转向南北两个方向的联排别墅去了。
看到他们离开,有大松一
气,也有
挺失望,太弱了,就这么走了。
这样想的就是昨天想契约鹦鹉的几个异类。
他们都是严格的大学同学,也是公司的合伙,战狼的管理者。这时热
地围在林可卿身边,像见了绝世美
一样目光热切地看着重狙。
程文对枪械有了解,“林姐,这什么枪啊?看起来像狙击王。”
说起这把枪,林可卿目光柔和,惜地抚了抚枪身:“E国新产,外面暂时没有,比狙击王还要厉害一段。”
看她的眼神就知道她果然是个枪之
,程文觉得自己是菜鸟遇到大神了,鼓起勇气道:“我叫程文,今天长见识了,林姐。”
林可卿看到他眼中的渴望及其他眼中羡慕,明白对于才踏
末世江湖的他们来说,枪支有些遥远。
“要不要试试。”
她从背包里又掏了十几把手枪出来,沙漠之鹰,M1911,都是改装过的,威力比原版要大很多,子弹不是用匣子装的,直接是一条一条的。
众顿时瞪大了眼睛,这是枪啊喂,不是水果刀啊喂。
程文早就流水了,激动得语无伦次,“可以吗?林姐教我?我有天赋吗?啊,一准备都没有。”
林可卿很快把手枪拆成零件,简单讲了原理,又一步一步拼装给他们看,“现在是末世,开枪是必备技能。”指了指外面的丧尸,“谁在一个小时内能中脑袋,我就送谁一把!”
几个男孩顿时兴奋得长嚎,纷纷来拜师,严格蹲在重狙旁边,他在国外长大,也喜好击,仔细看着每个部件,十分喜
:“威力果然大,
程提高不少。”
林可卿击上了瘾,教会大家开枪就丢出一箱子弹让他们去练,自己和严格两个
换着蹲守重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