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因为工作需要,她恐怕再也不会主动来登洪涛家的门。哪怕自己很多次在梦里梦到这个讨厌的家伙,也得告诫自己那个不是他,而是一个和他长得比较像的
。
可是一看到这个年轻穿着这么随意的衣服出现在洪涛的院子里,江竹意就忍不住的生气。自己认识她,上次亲自上门来看洪涛时,就是她和另一个穿红裙子的
在场,而且她还坐在洪涛的腿上,两个
之间显得很亲昵。
洪涛和别的亲昵江竹意管不着,也不该管,但却有一
无名火从心中升起,一想起梦中那个咬自己耳朵和被自己咬耳朵的男
居然被别的
抱在怀里,江竹意的理智就开始下降。尽管自己并不喜欢这个男
,却无法忘却他。现在这个
又出现在自己面前,而且她还穿着男
的衬衣、领
开得很大、抱着一床被子站在男
家门
,一副刚刚起床的样子!
他们住在一起了!这是江竹意心里的第一个念。她不是个正经
!这是江竹意心里的第二个念
。他们是非法同居!这是江竹意心里的第三个念
。
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未婚同居还是个很敏感的话题。大部分并不接受这种男
关系状态,不光不接受,还会把同居在一起的男
看做是不正经的
。一旦被街坊邻居发现就会被唾弃,赶上思想比较保守的老年
还会向居委会甚至派出所反映。
至于说处理办法嘛,一般来讲是没啥办法的,因为这时候未婚同居并不违反刑法。民法那并不是公诉案件,需要有去起诉,还得是当事
,别
管不着。但是巨大的舆论压力也会让大部分本地
尽量避免这种
况发生,谁乐意去当那个另类呢。当然了,这是指双方都是未婚的
况,如果一方已婚那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不管是否触犯刑法,居委会和派出所民警对这种况进行询问、调查也是很正常,在当时这并不是侵犯个
,而是叫做工作认真负责。啥叫还不是特别重要的问题,也没什么
去关注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