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选中,所以,就必须勤劳一些快收麦子。”
“意思就是,这个村子男
在矿
里面打工,
们种植?”
“没错。”
露娜笑了笑,说,“毕竟加利尔村挨着河流,土地很肥沃,让沃土荒芜是一种罪过。所以很早之前村子就开始了分工。这样村子里就算是没有
来卖粮食也不会饥饿,我从来都没有经历过饥饿,就是大家勤劳的结果。”
她自豪地笑了笑,然后叹了
气,说,“只不过,之前的村子被
类给洗劫了,大部分
都被杀死了。少部分
逃到了神殿里面,不知道为什么,
类在神殿里面是很小心的,不杀
,也不会打碎任何一件东西,可是他们把我们赶出来,全部卖掉了。”
我点了点
,我觉得
类的军团并不是因为对
灵的神有什么特殊的感
,仅仅是因为
皇吧,
皇是见过魔法的,所以相信
灵的神真的存在,所以不会允许任何
对神不尊敬。
这样,也许为
类避免了无数的天灾。
“只不过,我现在不知道村子怎么样了。”
露娜笑着摇了摇
,说,“十年了,整整十年了。我最后一眼看到村子的时候,整个村子都在燃烧,村
的大树下面都是尸体,被点燃升腾起乌黑的烟。这个时候我回去,肯定已经看不到那苍郁的古树,也许里面的
,我都一个都不认识了。那里,到底还是不是我的家乡?也许我的家乡在十年前就已经毁掉了,现在,我是一个漂流者。”
我看着露娜,摇了摇
,说:“不要这么想,家乡并不是单纯指土地,还有就是回忆。哪怕是所有的东西都改变了,所有的
都死了,你的记忆就是你永远的家乡,而且,如果你觉得家乡没有的话,就把皇都作为家乡吧。”
露娜轻轻地笑了笑,擦了擦眼角,说:“王子殿下的身边,就是我的家乡。我对家乡的定义是能够给我带来幸福的地方,现在,王子殿下的身边,就能够给我带来无限的幸福。”
我微微笑了笑,不再说话,而是看着前方辽阔的
原。
如果说带来幸福的地方就是家乡。
那么我的家乡,有两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