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条手臂也是,那些细小的汗毛全部不见了,手臂上的皮肤摸上去比以前更加光滑,甚至有一点滑腻的触感。
他撸起袖子看了看肩膀,也没有了。
是因为灯光太暗看不清楚?他把台灯拉近了一些,凑过去仔细看。没有。光洁一片。
他把袖子放下来,发了一会儿呆。
然后又从桌上的笔袋里掏出一面小镜子——那是他偶尔用来整理仪容的——对着自己的脸照了照。
镜子里的
看起来还是他,但又好像是有
趁他睡着的这半个小时里,把他的五官全部复制了一份然后粘贴到了一个皮肤更好的
脸上。
白,确实是白了。
跟实习那段时间比起来,现在他的肤色已经不能用“偏白”来形容了,而是一种带有透明感的瓷白色,在
光灯下甚至能看到皮肤下面细细的毛细血管。
他用手指戳了戳自己的脸颊。软的,有弹
,但比记忆中的手感更细腻了。像是
生的皮肤。
这个念
蹦出来的时候他自己都觉得荒谬。
他把镜子扣在桌上,
吸一
气,决定不再继续纠结这件事。
可能是最近熬夜熬的,内分泌失调了,等忙完期中去医院做个全面检查。
他把注意力重新拉回电脑屏幕上,继续写那个只写了三页的开题报告。
指尖落在键盘上的时候,他又注意到了另外一个细节——他的指甲没有被他剪过,但此刻指甲盖呈现出一种非常规整的椭圆形,边缘光滑,带着淡淡的光泽,像是被
用指甲锉
心修整过,而且每个指甲的形状都几乎完全相同。
他盯着自己的指甲看了五秒钟,然后把台灯关掉,决定回去再想这些事。
不知道过了多久,那个戴耳机的男生从走廊里回来了。
他脸上带着一种恍惚的表
,走回自己的座位,坐下去,摘下耳机,盯着面前的《信号与系统》发了很久的呆。
过了好半天他才抬手摸了摸自己的嘴唇,喃喃地自言自语了一句:“她用的什么牌子的唇膏来着……是桂花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