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的任务只是去取回被称为「药方」的纸片,但这令无法忽视的节外生
枝却让返程的伊比斯失去了悠闲的余裕。
「算了,我又没心了。风吹雨打露宿好几天
都快萎了,还是等到了城镇
上洗澡饱餐之后再来好好疼你,到时候你可别说吃不消——对了,你又忘了加
上『主』了。」
上一次也是这么说的,但这家伙每次在市镇上快速采购完了必要的衣物和补
给后,回到旅店倒就睡,第二天一早就会拉着自己出发,得本来都做好了被
侵犯的心理准备的自己像是在自作多......即使有时会很迟钝,妮芙丝还是能感
受到青年的焦急心态。
「主,那我们为什么不分开骑乘喔?而且要是沿着大路走的话,不仅比在
荒野中骑行要快,还能方便地获得补给,遇到聚落也能放心休息。」
「这个嘛......你没养过马,对吗?」
缩在青年怀中的妮芙丝点了点。
「马儿虽然跑得没有独角兽快,但是载重要更强,长途跋涉的耐久也要胜一
筹。不过问题在于,那样就会非常消耗马匹的体力,如果没有在料中拌
细
食粮作为补充,很 容易使它们掉膘——你看,这一个月骑下来,这两匹只能在我
们休息时自行觅食杂的马儿已经瘦弱了不少,下次遇到集市就该更换了。如果
贪图一时的速度分开骑乘的话,野外赶路反而会变得更慢。」
很有道理。只是如果沿着大路走,从其他居民那里获得马儿的食料的话,这
也不会成为问题。妮芙丝没有发出疑问的声音,而是静静地倾听着伊比斯接下来
的解释。
「至于为何不走正路,非要钻林中行走——因为我们得避开徘徊在大路上
的盗匪。」伊比斯理所当然地解释道,「就算我装扮成了灵,对于强盗而言,
抢劫带着美貌和两匹骏马的孤身旅客也是不用担心亏本的好买卖。扮成穷苦
农民虽然不会显眼,那样就没法用马匹赶路了。」
「但是......我们不是也还是在野外遭遇了一次土匪吗?」
那是十几天前发生的事。
由于穿过山地时骑马速度会变慢,以及借宿的猎户提前报信,当地的山贼们
终于成功堵住了「和隶私奔的大小姐」。他们摩拳擦掌,准备好好开张一番,
掉 小白脸
类之后就
流享用那个白
发的小可
。
然后他们哭嚎着逃离了能够空手裂石的长尾怪物,甚至把被踹昏死过去的
同伴也丢了下来。
「所以也才只遇上了一次啊。如果是走大路,还不知道要被觊觎财物的匪徒
们盯上多少次。」伊比斯叹了气,「你一点都不明白,没有护卫在旁的我们两
个看起来是多么可的肥羊。」
要么雇佣护卫,要么结伴而行,要么财不露白,知晓「刁民」欺软怕硬本
的商贾们自有一套远行的道理。有些时候,路边的良家也会和附近的强盗勾结在
一起为他们充当眼线。虽然伊比斯并不担心大体上都是失地农民或流亡隶们组
成的拦路劫匪,但为了节约时间,还是要避免多生事端。
「......本地的领主都不围剿这些盗匪吗?」
「围剿盗匪?」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一样,伊比斯轻笑出声,「呵,很多领
主本身就是当地最大的土匪,尤其是那些没有底蕴,靠着战争获得领地的家伙。
打劫旅客、抢掠商贩对于他们来说简直就是常。」
第一次听说这种事,感到不可思议的妮芙丝微微张大了眼睛,随后回复了
一切如常的面容。
「嗯,我明白了。『不会治理只会收割的发户』,是这样吗?」
要说伊比斯对自己的有什么满意的,就是这份优秀的领悟力和能够很快
接受一切的好心态了。聪颖可的
孩子在哪里都会受到欢迎,青年用下
轻轻
蹭着妮芙丝柔软蓬松起来的雪发,继续和她闲聊起来。
「是啊,都是一群只会喝酒打架的大字不识的家伙,让看了就不怎么想接
近。况且,也差不多要进对
类
隶不友好的地界了,今晚露营的时候我得用
集市上买来的材料变装一下,不然真要遭遇了......」
踱步着的马匹爬过了小丘,眼前出现的景象让伊比斯把话语的后半句噎回了
肚子里,变成了低沉的咒骂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