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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牧美利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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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八一章 吃蜂蜜的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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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好的事儿,那还能不高兴吗?都不用自己心,也不用请养蜂就可以吃到蜂蜜,这是多好的事啊。

商量好了蜜蜂的事之后,众就开始往回走了,两熊,四个前掌,足够叶修去享用了,待会儿到了营地之后再弄一只大螃蟹,这顿饭就足够了,叶修虽然也是个美食家,高西又是个吃货,但饭量总归是有限的,一个超级大螃蟹加上四个熊掌,足够他们舒舒服服,美美地吃一顿了,如果再弄点汤什么的那就更好了。

到了营地之后,高西就去湖边准备捉螃蟹,这螃蟹不仅水里有,而且就连路上都是,这些家伙还真得是横着走啊,感觉谁都不放在眼里似的。

不过他们这种横行霸道迟早是要付出代价的,越是嚣张的家伙,那就越容易进高西的餐桌,最后变成一桌美味的螃蟹菜。

这大闸蟹其实跟土狗一样都有学名,土狗叫中华田园犬,而这大闸蟹则叫中华绒螯蟹!

这玩意儿是一种经济蟹类,又称河蟹、毛蟹、清水蟹、大闸蟹。为中国久负盛名的美食。其螯足用于取食和抗敌,掌部内外缘密生绒毛,绒螯蟹因此而得名。

大闸蟹闻名天下,鲜盖百味。有问:“是谁最早吃着这个鲜,成为天下第一食蟹?”城镇流传下来一则岁月悠远的民间传说,可以满意回答。

相传几千年前,类的祖先已经在江南的陆地上定居栖息,从事捕捞水产和农垦耕作,一代又一代含辛茹苦地创建出一个鱼米之乡。

由于江南地势低洼,雨量充沛,经常易闹水灾。有时虽然丰收在望,可是,江湖河泊里却冒出了许多朝亮光爬行的甲壳虫,双螯八足,形状凶恶可闯进稻田偷吃谷粒,还用犀利的螯伤。荆蛮先民吓得畏如虎狼,称这种虫为夹虫,不等太阳落山,就早早关上大门。

后来,大禹到江南开河治水,派壮士解到水陆错的阳澄湖区域督工,带领民工开挖海河道。夜,工棚刚点起火堆,谁知火光引来了黑压压的一大片夹虫,一只只吐泡沫像湖水般汹涌而来。大家要紧出来抵挡,工地上激起了一场虫大战。不多时,夹虫吐出的泡沫,直把火堆湮息,双方在黑暗中混战到东方发白,夹虫早才纷纷退水中。可是好多民工被夹伤的夹伤,夹死的夹死,血淋漓,惨不忍睹。

虫的侵扰,严重妨碍着开河工程。解寻思良久,想出了一个办法,叫民工筑座土城,并在城边掘条很的围沟,待等天晚城上升起火堆,围沟里灌进沸腾的开水。

虫席卷过来,就此纷纷跌沸水沟里烫死。沟里虫的尸体越积越多,便用长挠钩起来,继续灌放开水作战。烫死的夹虫浑身通红,堆积如山,发出一开胃的鲜美香味。

解闻着后,好奇地取过一只细看,把甲壳掰开来,一闻香味更浓。他想:味道香扑鼻,不知能不能吃?便大着胆子咬一。谁知牙齿轻轻嚼动,嘴里觉味道鲜透,比什么东西都好吃。解越吃越香,一下把一只夹虫嚼到肚里,接连又吃一只。大家见他吃得津津有味,胆子大的民工也跟着吃起来,无不大喜说:‘大家来吃夹虫,味道香极了!‘于是,民工们都随手俯捡而食,把一大堆夹虫全都消灭到“五脏殿”里。

当地的百姓获悉后,也就纷纷捉拿夹虫吃,又很快传遍四面八方。从此,先民们都不怕夹虫了,被畏如猛兽的害虫一下成了家喻户晓的美食。大家为了感激敢为天下先的解,把他当成勇士崇敬,用解字下面加个虫字,称夹虫为蟹,意思是解征服夹虫,是天下第一食蟹

当然了,这故事是不是真得那就不得而知了,但大闸蟹的美味却是真得,这恐怕也就是高西和叶修都喜欢吃的原因了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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