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断发展,很可能在不久的将来,还会出现再次、三次甚至更多次类似的况,因此,虽已经无法防患于未然,但在处理当前问题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遏制同类事
的再次发生。
否则,一个国家的政府官员不廉洁,所造成的影响,往往就不只是影响到个,更不会仅限于个
作风道德问题,反而是会引发一系列后续恶
反应。比如,会引发民怨、同类贪污的增生、检举无门、甚至官商勾结等等。
因此,在这时候成立一个反贪机构,建立较为完善的反贪机制,不仅能够就此遏制官员的贪污行为,同时能够对各个部门的官员起到警醒和监督的作用,自然不会有反对。
“陛下,微臣以为,反贪总署不宜置于任何一个部门之下,应该独立运作,拥有专项资金,拥有独立调查权。”伊莱还提出了一项补充意见。
“好,反贪总署独立调查,可以要求任何一个官方机构,提任何有关于官员收
与支出方面的相关资料,任何官员都不能拒绝反贪总署的合理要求。伊莱,你们卸职之前,先通过反贪总署的建署文书,我签署批准,先把反贪总署机构建立起来。再慢慢任命总负责
,招募调查员,充实反贪总署……”易星辰说道。
易星辰看了报纸上的事,第一反应,就是认定,建立反贪总署的事
,迫在眉睫!他特别不想把建立反贪总署的事
再往后拖延,或者
给下一任内阁进行商议建立,因为那除了拖延时间、延缓了执行法治的力度之外,毫无得益。
更何况,就算确定了要成立一个新部门,还有很多相关的专门要项要具体一一确定的,那也会耗费不少功夫和时间去讨论和落实。比如,反贪总署也不能由内阁独自掌控,而将会由皇室、议会、内阁三方监督。至于反贪总署署长的任命,则必须是由皇帝亲自决定。除此之外,议会也将会需要专门就这个新建立的部门展开专门的议程讨论,包括需要讨论反贪总署适用的法律条例,同时也要讨论对反贪总署起到限制作用的行为,还有皇帝不能随意罢免署长,内阁提供运作的资金等等具体的反贪机构的规定细则。
当然,这些具体的细则方面,都是后话,眼下,正如易星辰的要求,必须尽快通过设立反贪总署的决议,并迅速落实其部门职能体系。
因此,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易星辰的亲自主持下,众通过表决,通过了此项决议,而伊莱等内阁大臣,几乎就在皇宫书房内,签署了同意组建反贪总署的文件,将决议落实为法定文书。
没过多久,兴华帝国组建反贪总署的公文,便通过官方渠道,向全国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