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让她少坐几年牢。”
“请您说说看吧。”
“如果杨元老在法庭审问的时候向元老院提出:在三个月前,他就打算让杨继红脱籍,并且准备正式娶为妻子,只是因为教育部门近期各种任务多,所以将各种手续延后了。但按事实婚姻原则,杨继红应该算妻子――就算仲裁庭不承认,杨继红是自由民这点是毋庸置疑的。至于说无凭,可以请其他元老做个证言――这个顺水
我相信有很元老愿意做得。
姬信的眉皱了起来,他默默的喝了一
茶。
“于是这个案子又发生变化了:成了一个归化民杀死元老院隶的案子了。这样之前警察和法院的工作就算没白
了――案子还是凶杀案。但审判结果又有不同:按大明律,身份高的
杀死身份低的
是有减刑的,一个
隶威胁一个平民,平民在反击时失手杀死
隶。算杀
罪但减半责任。这个案子按下限七年判,那么应该减半判三年半,又因为嫌疑
有身孕,可以给缓刑二三年,运气好的话坐半年牢就出来了。”
一气说完这一切,程咏昕依旧气闲神定,姿态优雅的端起茶盏饮了一
。
姬信在她说话的时候一直保持着洗耳恭听的态度,没有话,此时他才开
道:
“我有个问题。”
“请说吧。”
“你看过《大明律》吗?”
程咏昕的手微微一颤:“我想,整个元老院还没有几个能够质疑我的古文功底。”
姬信从容的说道:“我想,你肯定没有看过《大明律》,也没有读过《大诰》或者《大明律集解附例》之类的书籍,甚至连硕士研究生级别的有关大明法律的论文也没读过。”
程咏昕的脸色刷的白了,端起得杯子猛地一倾,立刻烫到了舌,差点拿不稳杯子。
姬信继续说:“你提出的思路的确很有意思。不过从法理上来说是行不通的。按照你的‘婢相互斗杀’或者‘良
杀
婢’的思路,大明律这么规定的:
“凡斗殴杀者,不问手足、他物、金刃,并绞。故杀者,斩。
“斗殴杀,无论是用手脚、刀剑还是其他工具,都处绞刑。蓄意谋杀者,处斩刑。
“凡婢殴良
者,加凡
一等。
“这里的‘凡’是指彼此无关系的平民。
“良殴伤他
婢者,减凡
一等;若死,及故杀者,绞。若
婢自相殴伤、杀者,各依凡斗伤、杀法。相侵财物者,不用此律。
“婢与
婢相殴,均贱
也,故其或殴、或伤、或刃杀,及杀死者,各依斗论。
“也就是说:婢和
婢之间的殴斗和凶杀案,并没有什么财产主
什么事,是
婢本
承担法律责任。
“若良、
婢相侵财物,如窃盗、强夺、诈欺、冐认、诓骗、拐带、恐吓、求索之类,因而有所杀伤,不用此加减之律。谓
婢因良
侵己财物而殴伤之者,不在加等,至死者,俱绞;其良
因侵
婢财物而反殴之者,不在减等,故杀者,亦斩也。
“良民殴伤婢,比良民殴伤良民的惩罚轻一等,也仅仅是轻一等,而不是你所说的减半。杖一百减一等为杖九十,斩刑减一等为绞刑,如此而已。若良民殴
婢致死,或蓄意杀死
婢,则不减等,惩罚分别是绞刑和斩刑。
“大明律只是规定主及其近亲杀
婢不用偿命,但是良民杀别
的
婢还是要偿命的。
“大明律甚至还规定,假如斗殴原因是良民先侵害了婢,则不适用加等、减等法律,也就是视同良民之间的斗殴。”
姬信连背书带解说,净利落的将良
和
婢在此类案子里的法律责任阐述的清清楚楚。程咏昕手里依旧端着杯子,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