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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在一六二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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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十 吃亏与占便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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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就代表了它的实力——当然了,必须是在安全范围之内。

早期欧洲由于力学基础不过关,曾在这方面付出过不少代价,比如瑞典国王曾经花费数年时间和大量金钱建造了一艘当时全欧洲最为庞大的战舰“瓦萨”号,拥有多层火炮甲板,火力威猛无比。只是由于装载火炮太多,没能控制好重心和平衡的关系。该舰第一次下水试航,刚刚驶离港还没多远,便被一阵大风吹得侧翻,沉没在港附近的航道中,成为全欧笑柄。不过这条船在水下保存得非常完好,若年后被完整从水下打捞出来,安置在专门的博物馆中供参观游览,反而变成了小国瑞典的一大旅游资源,倒也算物尽其用了……

除了商讨舰船本身外,用什么名义送给大明朝也是个问题。完全白送是不合适的——那样就相当于无条件接受大明的要求了,这对今后谈判很不利,所以总得找个借才好。

一开始有建议说算是送给崇祯皇帝的生礼物,根据资料得知朱由检的生是农历十二月二十七,早过了。不过如果把改装培训的时间统统算上,搞到今年十二月份的时候拿出来献礼倒是正好。但又有提出如果这么一搞,今后岂不是年年都要送礼?平白无故给自己套个枷锁,还是算了。

商议到最后,还是林峰提议,依旧用贸易公司的名义出面,用一个象征的价格卖一条千吨级大帆船给对方,这么做的话,至少在名义上就跟那份协议没什么关系了,属于纯粹的商业行为。而明王朝如果再提出其它要求,这边也可以理直气壮拒绝掉或是按照市场价向他们收费——我们已经给了这么大的优惠,你们若再提出其它非分要求可就不合适了。

这条建议也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赞同,在策略确定之后,接下来考虑措辞,商议细节等部分就很顺畅了,很快便形成决议。

……不久之后,一封措辞严密的回函电文从海南岛上发往京师,由琼海镇驻京师的联络员陈涛呈送给大明朝廷,正式表明了琼镇对于大明王朝先前所提出要求的态度。

回函中首先义正词严的指出:此次贵方所提出分享战利品的要求,违反了贵我双方先前所签订的条约xx条xx款,我方不能同意。

但是,考虑到双方一直以来的良好合作关系,以及贵方对于海上力量的迫切需求,我方琼海贸易公司同意以优惠价格向贵方出售一些被俘舰船。为了表示诚意,我方将把这次俘虏到的所有舰船中,规模最大,设备最好,原本是由敌军统帅所乘坐的那条欧洲舰队旗舰帆船以象征价格出售给大明。

这个象征价更是多少呢——只要一块银元即可,也就是白银五钱。

在回函的最后,还有几行附录,附录中说明这条旗舰先前在战斗中略微有点损伤,不过我方会负责将其修好,并且对其进行适当改装,以便其能适应大明水师的要求;同时希望大明能派遣一批水手前往吕宋,我方将负责对其进行培训,并派协助将船只开回大明港。此外,随舰还将赠送大型青铜火炮八门,优质西洋火铳一百支,以保证该船有能力在航行时保护自己。

文字之外,陈涛在与钱阁老谈时也专门告知对方:这些维修,改装,培训员,船上附带的火炮火铳,以及第一次出航时需要的备件资材都是免费的。但如果大明想要增加船上火力,安装更多火炮的话,就得花钱买了。而如果大明想要获得更多的舰船,也需要花钱买,我们将给予最优惠价格——当然,不可能像这艘这样,几乎完全是白送了。贸易公司总不能老是作亏本生意,希望贵方能够理解云云……

而钱谦益则是喜出望外,连连表示可以理解——得到一条大船已经是意外之喜了,何况还有火铳和大炮就算朝廷不愿意再额外出钱,光是这批东西,就足以堵住任何政敌的嘴

这回看你们如何再攻击我?想我钱某跟短毛打道,啥时候吃过亏?

——在带着陈涛送来的这份回函前往内阁议事的路上,钱谦益如此自傲想道。{感谢各位书友的支持,您的支持就是我们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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