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把警方当成自己家的了?你自己拿出来的钱,居然还要让别
立案,这几个外乡
还真是天真。
只听唐一笑扬声道:“行为
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
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
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
并未产生恐惧
绪,因而没有
出财物;或者被害
虽然产生了恐惧,但并未
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
什么
况?车祸现场怎么变成普法栏目了?这
是不是有毛病?居然开始背诵法律条文,是不是被吓傻了?谁见过碰瓷党跟你讲法律的?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小邓同志进一步给各位普法,嘶!我去了!感
家给钱,只是为了造成既定事实!他们完了!吃瓜群众终于明白,这几位是扮猪吃虎啊!
“你胡说!我!我是被撞到的,这些钱是补偿,是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