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
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书中暗表,‘算’是汉朝计征
税的一种计量单位,是开国皇帝刘邦在建国后第四年定下的税收办法,15岁以上、56岁以下的国民,都要缴纳
税,每
税款金额是120钱,称为‘一算’,加上五算就是720钱,也就是说,如果适龄不结婚,就要缴五倍
税的罚款。在当时并不算低,以整个西汉的粮食均价每石100钱上下的标准来算,720钱可以买到七八石粮食,至少是一个成年
一年的
粮,仅仅因为没有及时结婚,一年的
粮就没了。
满宠说完,其他
也都或多或少地做了一些补充,“激励生育”的基本政策便又增加了几点:“男
若在二十岁以上不婚嫁者,父母子
每年罚钱各五百钱。
男
若在二十五岁以上不婚嫁者,可由官府强制婚嫁。
男子贪龙阳而不娶者斩,
子贪百合而不嫁者罚为官
。”
魏延想起后世一些畜生扒房拆屋、抄家灭门、强制拘留孕
、强制大月份引产等灭绝
、惨绝
寰、天理不容、丧心病狂的行径,气愤填膺,不可遏制。
他不能再做那种断
子嗣生孩子没**的事
,他积极顺应国
多子多孙的道德观、
生观、价值观,行
间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