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我最喜欢的。
我依稀记得最初取名之时,我本来不叫这个的···说到这,就不得不提我那个傻子哥哥了。
对,我还有一个哥哥。他有好几个名字,戚少麟,阿野,和戚大傻。我这个名字也正是拜他所赐,因为他当初惹了阿姐生气,才取的。
别看我现在生活在侯府中,每锦衣玉食,我小时候可受了好大的苦。
在我两个多月大时,我就被扔到了街上。彼时我身弱吠微,没了娘亲的照拂,过得一不如一
。屋漏偏逢连夜雨,饿了好几顿后,我又十分倒霉地被街
那群顽皮的孩子捉去湖边玩耍。
他们玩得兴起也没了分寸,我反抗不得,只好拼命跑开,谁知慌不择路之下,不慎掉了湖中。那群孩子谁也不敢下水,就这样扔下了我。
在水中挣扎了许久,我逐渐体力不支,竭尽全力也只能勉强将脑袋露出水面,发出几声微不可闻的呜咽。岸边路过了几,可谁也没救我的打算。
就在我打算放弃时,我哥哥犹如天降世,高大的身躯毫不犹豫地跳了下来,将我从水中托起。我以为就此得救,可片刻后,他慌的呼救就从耳边传来,浑厚有力,比我可大声多了,我的身体也因他不断摆动的手在水中浮浮沉沉。
孤身一狗时,我好歹还能在水中维持着不沉下去,但被他抓在手中,我感觉自己活不了多久了。
我俩生命垂危之际,另一个出现在了我的视线里,她就是我的阿姐。她纤细的两只手臂划
水面,像一只灵巧的鱼游到我们身边,带着我们一点点靠近岸。
看似柔弱的阿姐可比哥哥要厉害多了!
我终于获救,力困筋乏地趴在地上,看着阿姐唤着哥哥的名字,要他醒来。
这就是我们的初遇。
在哥哥的请求下,阿姐最后同意了带我一起上路。虽然不知道他们要去哪儿,可现在我已将他们当做家,自然是天涯海角都要随他们一起去的。
我们跟在一队商旅的最后,虽然车厢颠簸狭窄,不太舒服,但比起我之前的子好太多了。况且我还时时刻刻待在哥哥的怀里,吃饱喝足,狗生大幸。
唯一可惜的就是不能与阿姐亲近。我看得出来,阿姐似乎有些不喜欢我,或者说,是怕我。我明明只有小小一团,也绝不会咬她,可每次想凑近她都能感觉出她的抗拒。所以我只有在某些雷雨夜,趁着哥哥装可怜与她紧贴,再爬到她腿上软乎乎地睡一觉。
很快我们就到了一个叫泾州的地方,阿姐的家就在这里,还有一个年轻的男子前来迎接她。比起她的欣喜期待,哥哥就显得冷淡许多,尤其是当见到阿姐笑着跑向那个陌生男的时候,他露出了从未有过的
,是排斥,是厌憎,连带抱我的手又用力了许多。
我与哥哥自然是同一条心的,他不喜欢的,我亦不待见。何况这个
实在讨厌,他不仅霸占了阿姐的所有视线,还一脚踢伤了哥哥。
哼,趁不备偷袭,算什么好汉!
虽然有这么一个碍眼的,但在泾州的这段时间我很开心,不必再舟车劳顿,阿姐和哥哥也经常陪着我,如果就此下去也不错。只是阿姐脸上的笑却少了,即便是陪我玩的时候,也时常一副怏怏不乐的样子,像是有什么心事。
而哥哥还是一如既往傻乎乎的,阿姐在的时候他整个就粘着她,不在的时候就抱着我低语呢喃,说的无非都是对阿姐的喜欢。他甚至还偷偷告诉我,阿姐亲
说喜欢他。不过我才不信,他那么无赖,定是骗阿姐说的。
子就这么平静地流逝着,直到某一
突然有了转变。
我记得那天白哥哥一直不在院里,府中其余
行色匆匆地找他,连阿姐也整
皱眉不语。他们如此劳师动众,我隐隐有些不安,因此一直守在哥哥房门
。
夜静,沉沉的脚步声由远及近。我警惕地睁开眼,发现
已经走到了眼前。
昏暗中我见到了一张无比熟悉的脸,他有着和哥哥同样的相貌、身形和气味,但我却能觉察出,他不是那个阿野。我听说有一种易容之术,能将完全复刻他的样貌,莫非眼前的
就是假扮的?
他也垂眸打量了我半晌,饶有意味地问我:“你知道是不是?”
他一出声,我就明白他就是哥哥,就算外貌能伪作,声音也不可能完全一致。我围着他叫喊,想问问他是怎么回事,怎么突然大变。
最后他没有像往常一样事无巨细地告诉我,而是将一个小东西随意丢在我身边,任我玩耍。我低仔细一看,是昨
他辛辛苦苦照我的模样编的一只小狗。
当时被他视为珍宝的小玩意,此时犹如敝帚被扔在地上。
接下来的一,府里天翻地覆。
阿姐和哥哥前后出去了就再没回来,反倒是一群官兵门而
,接着抓捕了府里所有
。我趁
跑出大门,四处寻找他们的踪迹。
泾州城太大,我又不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