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者之上,成为竞技场的第一斗士便是职业最高的荣耀。
我选择了骑士一途,年八岁成为落漠贵族的骑士侍从,数年内我便学会使枪的技巧,但因为我父母乃是平民,无论如何我都无法受封获得骑士衔。
但骑士不是我的目标,游侠才是。
骑士有主,而游侠无主。
而我正想拜会拜会这兰亚特叱吒风云的骑士王凡修。
若以史夕拉斯其他职业与身分与兰亚特军碰面,还没看到他的影子已经先吃土了。
而且骑士身披重鎧,速度需靠马匹来补足,游侠轻甲长枪,力、敏、技三者兼具,甚至能使用弓箭,纵横战场所向披靡。
如今我年岁十六,转而在名为「巡林客」的游侠身边做侍从,并且学成了他得意枪技,与森林系魔法。
今数名骑士来拜会巡林客,请求他出山猎杀百桥城西境的肆虐的食
妖。
「食妖」尖牙裂嘴,与巨魔有着相似的外貌,但是体型却跟200公分的
类差不多个
,远远看来像是北方霜族,却更加强壮。
它们相当聪明狡猾,特殊阶层甚至懂得类语,战术方面会以多欺少、偷袭与伏击,更懂得在
近之前先用远程武器削若敌
的力量。
食妖对
类滋扰甚大,有时侵袭
类疆域是受到其他种族指示(甚至是其他的
类),必须要搞清楚幕后黑手。
十三名骑士低半跪在巡林客面前,希望他能为死去的伙伴报仇。
他们是史夕王国的「黑云骑士团」,本有一百三十名骑士,却在讨伐食妖时阵亡,只逃出十三位骑士。
黑云骑士团前任团长便是这位巡林客。
「我已经老了。」巡林客话虽这么说,但他短发短鬍,眼眸英气不下任何一位在场骑士。
雷恩亦曾看过,巡林客仅有一支弓,一支箭,一柄枪便能狩猎灰熊。
「除了团长之外,没有能助我们。」骑士道。
「我遗留下的魔枪呢?」
「这便是问题所在,魔枪……被食妖夺走。」
「所以你们不是真的非要我,只是怕其他发现魔枪被食
妖夺走。」
「您的确是百里内唯一的帮手。」骑士垂得更低。
巡林客沉吟半晌,转看向雷恩:「你在我这里多久了?」
「三年。」雷恩道。
「三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而你是我教过领悟力最高的侍从。」
雷恩如实道:「即便是三年,还是没能学完大的技术,甚感惭愧。」
「你已尽得我真传,若能取回魔枪,我便将游侠的称号赠与给你。」
「当真!」
雷恩一惊,他原定计划本想加某一个城邦的义勇队,在转投凡修军势之中。
如今先成为游侠,省去了他在各势力来回奔波。
巡林客道:「我膝下无子,难不成我还得带着这称号进棺材?」
雷恩半跪谢过:「小的定当不负大所望,夺回魔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