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绸缎似的长发吹起来,没有城市里灯光霓虹的污染,夜色沉沉,那漫天的星辰就显得格外亮。
一
硕大的月亮悬挂在海上,仿佛踮脚就能摘到,温柔的月光洒在海面,泛起无数潋滟的碎光,也照得沈常乐无名指上的那只钻石戒指像黑夜里灼灼的火光。
共十三颗两克拉的纯净方钻排列成一圈,组成了这枚戒指,不过是作为对戒而已,这种设计几乎是简单到有些粗
了。一比较起来,她自己选的碎钻对戒确实有些寒酸。
沈常乐心里堵着一
气。
哪里就寒酸了?
那可是她一眼就相中的款式。为了更有纪念意义,她还把自己十五岁那年,自己挣钱买到的一条单钻项链上的钻石拆下来,镶嵌到他的那只戒指上。
可路听野居然嘲笑寒酸。若真要拼排场,她还输给过谁吗?
她刚刚观察了,路听野确实没有戴她送的那只戒指,估计分手那天,就被他扔进燕江了吧。
他果然是坏......
“你在这做什么?”
思绪被
打断,沈常乐下意识回过
,看见路听野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她的背后,也不知道站了多久。
他喝了酒,双颊透着微红,一双眼睛锐利而雪亮,像踱步在迷雾森林中的野兽。
路听野一夜之间变成了傅听野。
陌生是毋庸置疑的,沈常乐看着路听野变成了用一身昂贵行
堆出来的富贵公子哥,她并不觉得这样的他更有魅力,只觉得有一层无形的枷锁扣在他身上。
不再有自由和肆意的热烈。有得只是轻狂傲慢的冷漠。
也不知道这样的他是变了,还是没有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