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味昨晚的种种,就跟个刚开荤的混小子一样,真够没出息的。
他伸手想撩一下李识宜的眼睫毛,还没碰到又收了手,因为感觉这样太麻,真了他就该唾弃自己了。但转念一想,对一个来劲不就这么回事?想碰他,想他,想霸占他在自己身边。他那双眼睛那么漂亮,看别一眼自己就该吃味,就该想尽办法折磨他,惩罚他,直到得他说“下回再也不敢了”,自己心里也就踏实了,舒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