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
昔白的康康包,对着镜子左照右照,脸上写满了心动。
苏念卿则拿起一条马鞍皮的腰带,在身上比划着。
林清舒坐在一旁,目光扫过那些价格标签,心里默默计算着——一只包够她生前不吃不喝攒三年,一条腰带够付一年的房租。
“清舒,你不看看吗?”苏念卿转过
来,“我记得你上次说想要一只大象灰的铂金包,今天正好有货。”
sa立刻心领神会,从后面的库房里捧出一只防尘袋包裹的包包,小心翼翼地打开。
大象灰色的铂金包在灯光下泛着温润的光泽,银色的五金件闪闪发亮,皮质的纹路细腻均匀,每一针缝线都完美无瑕。
“这只是30尺寸的,togo皮,银扣,是今年最难拿的配色之一。”sa将包包放在林清舒面前,语气殷勤,“陆太太您看看。”
林清舒盯着那只包,脑海中突然涌出一段清晰的记忆——不是属于江寻的,而是属于原来那个林清舒的。
记忆里,她为了这只包等了整整半年,每次来店里都要旁敲侧击地问进度,请sa吃了好几次饭,还让陆云铮出面打过招呼。
而现在,这只包就这样摆在她面前。
她伸出手,指尖触上那细腻的皮质。
触感温凉光滑,带着新皮革特有的清香。
包包在她手中沉甸甸的,这份重量不仅是皮革和五金,更是一种身份的象征——拥有它,就意味着你站在了某种社会阶层的顶端。
“开单吧。”她听见自己说。
说出这三个字的那一刻,她心里涌起一种复杂的
绪。
有挥霍金钱的罪恶感,有占有奢侈品的满足感,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仿佛正在成为另一个
的恍惚感。
苏念卿和周若若也各自买了东西。
结账时,林清舒从钱包里抽出一张黑色的信用卡——那是陆云铮的副卡,额度足够买下整间店铺。
她将卡递出去的动作比想象中流畅得多,签单时手腕的转动也带着一种习以为常的优雅。
sa双手将购物袋递上,九十度鞠躬送到门
。
三个
提着橙色的纸袋走出店铺,高跟鞋踩在大理石地面上发出清脆的声响,引来路
的侧目。
那一刻,林清舒捕捉到了路
眼中的
绪——
眼中的艳羡和嫉妒,男
眼中的惊艳和渴望。
这些目光像聚光灯一样打在她身上,让她浑身每一个毛孔都舒展开来。
作为江寻时,她走在街上从来不会有
多看一眼。
平庸的长相,普通的穿着,扔进
海里就再也找不到。
而现在的她,是
群的焦点,是所有目光的汇聚点。
这种感觉,该死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