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改革》一文中,邓老就明确指出:“善于发现、提拔以至大胆
格提拔中青年
部”,关键要看“是不是为国家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客观存在所迫切需要”。这条标准仍然可以作为我们展开对
格提拔现实基础探讨的衡量标准。
格提拔具有独特功能,从
格提拔的对象来看,主要包括特别优秀的年轻
部、特殊工作需要的技能型
部、民族地区
部三大类。相较于传统
部
事制度而言,
格提拔制度可以适应这些特殊需要来选用
部,这能够较大地增强
部
事工作的针对
和有效
。
格提拔制度可以弥补传统
事制度的不足,能促进
才积极健康成长;可以为创新选拔党政领导
部注
活力,有利于形成党政领导
部梯级配置、灵活组建的制度选
氛围。
建立基层一线
部选拔链是
部
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关键是要疏通基层一线
部任用的制度渠道。
其一,
格提拔制度为提拔和任用一线
部提供了可能。正如邓老所言“要真正把中青年
部选拔上来”就“必须打
那些关于台阶的过时观念,创造一些适合新形势新任务的台阶,这才能
格提拔”。
格提拔从制度上为基层特别优秀的年轻
部越级晋升提供了制度保障。
其二,
格提拔是选拔一线
部所需的时效
与针对
的需要。
格提拔党的制度打
了传统选拔制度“论资排辈”的成长局限,从时效
、针对
的双重标准出发疏通
部选用的制度路径。
其三,
格提拔为基层一线
部选拔链的“竞争择优”所需要。竞争择优机制是激发党政领导
部活力的关键选拔机制,其本质是“为特别优秀的年轻
部搭个比较轻便的梯子,让他们越级上来”。
综上所述,
格提拔党政领导
部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一种具有学理依据、现实基础的制度设计形式,应该作为优化党政领导
部选拔的一条必然路径选择。
(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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