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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将军的读书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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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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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习俗(就连皇帝也只能娶一个老婆也就是皇后)。如果男方将童养媳纳为妻则不可再娶。如果男方将童养媳纳为妾氏,男方成后可再行娶妻。为此童养媳成为古代社会有富裕家的一种生活常态之一。

再有就是一些贫困家庭无力抚养儿,就把儿卖与富家子弟或家境较好的家庭作童养媳,而家境一般的家庭为了节省儿子娶妻的费用,于儿子年幼时买一个孩回家来当儿子的妻子,这样男家多了一个帮助劳动的成员,而家则减轻经济负担,一举两得。也有些家庭为了让儿得到较好的生活环境,就把儿给较富裕的家收养作童养媳。

亦有少数是男家较为贫穷,为了攀附而为年幼儿子娶富贵家的年幼儿为妻。

有些家境一般的家庭还会互相儿作童养媳,有些孩在婴儿时已经被卖到婆家,吃家婆的长大,称为“婆养媳”。

亦有一些被收养的孩为了报答养父母养育之恩而自愿当童养媳。还有一种是本身没有儿子,希望藉收养童养媳,为自己带来儿子,继后香灯,称为“等郎妹”。

这些童养媳一般都会比男方大年纪,可以照顾未婚夫。

虽然童养媳婚姻不特定必然是买卖婚姻的结果,但即便正常婚娶,依然可能会有严重婆媳关系问题。但也有一些童养媳婚姻,是以属于买卖婚姻而成立,她们地位一般较低,常要从事大量的家务劳动,有些会被婆家虐待,形同婢。

但有一些较为幸运的会有比在亲生父母家中好的生活,有些还有机会接受教育,虽然她们的待遇通常不如公婆的亲生子(例如课余时要做较多的劳动、受到较为严苛的管教等),但在亲生父母家中,可能完全没有机会读书,并过着贫困艰苦的生活。也有许多被婆家视如己出的,在婆家过着不错的生活。

可是这样的家少见啊,太少见了!

到长大后,童养媳就会和丈夫圆房,仪式从简。如未婚夫于圆婚前就去世,或未婚夫不愿意和童养媳圆房,婆家可能会容许童养媳改嫁,或送回娘家,有些则会正式收为养,视为儿看待。

更有些婆家会把童养媳卖作婢或娼,或强迫童养媳改嫁他

这样的事,温润怎么可能同意?他都恨不得抄起棍子打死她们!

“我是温秀才,秀才功名有二十亩地免税,我还是秀才里的廪生,加五十亩地,所以名义上,我有七十亩地免除赋税!”温润淡然的道:“老王家一共二十亩地种了粮食,我男走的时候,可是托付给了张大爷家,一年给二百斤粮食就可以,二百斤粮食,还养活不了我们家一个小妹妹?我打算在这里再买五十亩地,一共七十亩地的赋税,难道还养活不了一个小丫?童养媳?真是笑话!何况我是见过马里长的,马里长可是跟我说了,你们跟我们家没关系了。”

马里长可不是那长舌的汉子,这些都是杨大婶跟他嘀咕的,但是温润没说,他怕这帮八卦起来,什么都敢说,闹起来,什么都敢骂出

就听刚才那话的意思吧!

温润要不是脾气好,早就气的动手啦。

这样的长舌泼,就是欠打!

“什么没关系了?我可是他们的伯娘,就算是分了家,分了宗,分了族那又如何?血浓于水!”这二伯娘可是个泼,这会儿叉着腰,一张血盆大叽里呱啦的说起来没完:“我可是为了她好,一个没爹没娘的孩子,不趁着小时候赶紧找个婆家,还等什么呢?在家养着白吃饭啊?”

这是这个时代的固有的观念,在农家看来,孩子就是不如男孩子,毕竟重男轻么,男孩子可以传宗接代,可以下地活,甚至是读书科举,改换门庭。

孩子能什么呢?除了帮忙做家务,就是嫁了。

第2章 五不娶

好一点的会针线,绣花什么的做出来东西,卖给布庄好贴补家用,不好一点的跟着下地种田,当男孩子一样用,等到长大了,换一些彩礼,嫁出去就是了。

农家的孩子都是如此,所以农家的孩子很少长得漂亮的,也很少柔美,因为她们根本美不起来,手上在很小的时候就会变得皮糙厚,哪怕是当绣娘,也只是一双手好一些,其他的就免谈啦!

小门小户的家要是有漂亮孩子,就会十分珍惜的养起来,将来可以攀高枝啊!

而豪门大户的小姐们,那就更要好好的养好,这可是联姻的重要道具。

但他们这里就是个乡下地方,王玫还是个没爹没娘的孩子,都没教养的,二伯娘有一句话说的很对,像是这样的孩子,长大了也很难嫁

因为世有五不娶。

有一句话说得好“家有贤妻,胜过良田万倾”,由此可见,如果能够娶到一位贤惠的妻子,那真的是三生有幸了。

因为妻子在婚姻和家庭中都起到了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与小妾还不一样,加上古代想离婚可不容易,如果选择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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